——賣房選對方式就能贏在起跑點!
「房子委託給越多仲介不是越快賣掉嗎?」
「專任聽起來好像被綁住,連我也不能賣,你真的行嗎?」
這是很多屋主第一時間的直覺想法。
但作為衝在第一線的房仲,我想跟你說實話:
👉 一般委託不等於賣得越快
👉 專任委託也不代表就一定最合適
在賣房的過程中,選擇「一般委託」還是「專任委託」,是屋主在一開始就必須做出的決定。很多人會想:是不是委託越多仲介越好?或是擔心選專任會被綁住?本篇文章將以客觀、理性的角度來解析這兩種委託方式的差異、各自的優缺點,以及實務上可能遇到的狀況,協助屋主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賣房策略。
Table of Contents
Toggle先搞懂定義:什麼是一般?什麼是專任?
🟡 一般委託
簡單說就是:你可以同時把房子給好多間房仲公司做銷售包含屋主自售,誰先賣掉就屬於誰的功勞。
✔ 優點:多間仲介同時上廣告曝光量大,屋主也可自售或賣給親友,若其中一位仲介不積極,還有其他管道可選擇。
❌缺點:要同時接洽很多窗口,若為自用住宅還要長時間配合多家仲介帶看,仲介回報訊息不一容易混淆資訊,室內整潔度與維護性較難控管,廣告重複率高,常因價格與訊息重疊混亂影響買方觀感與想法。
🔵 專任委託
專任就是:在一定時間內(通常三個月),只委託一家房仲公司來銷售。
✔ 優點:只需面對一個窗口(像是代理人),有明確窗口與策略,訊息統一、控場性高,仲介較願意花大錢砸廣告,室內整潔度與維護性較佳。
❌缺點:不能再委託其他家仲介公司,屋主本人也不能賣,若選擇不適任的仲介,會浪費專任期間的黃金時機,綁約期限內要解除合約也較為困難。
比較分析表
項目 | 一般委託 | 專任委託 |
曝光度 | 曝光度高,但視仲介主動程度而定,案件大量重複上架容易混亂 | 一致行銷策略,資訊統一更具信任感,但曝光有限 |
買方接洽效率 | 多家仲介累積口袋客戶也多,提高帶看率,但買方參考多家的訊息較容易失焦 | 單一窗口集中管理,即使不同家仲介合作行銷也能用配案方式統一管理增加效率 |
房仲積極度 | 存在搶單與觀望同業的議價狀況,通常會以售價與屋況來判定,但A案還是會較積極 | 因獨家銷售權益,仲介會願意全力投入,因為有出售才等於有收入,除非售價高於行情較多,案件就容易被市場放到冷掉 |
屋主掌握狀況 | 易被不同仲介說法影響,資訊混亂,難掌控 | 可與單一仲介密切合作,掌握完整銷售進度 |
買方觀感 | 價格混亂(銷售方式的差異),重複上架,通常為了搶單容易影響買方的信任 | 資訊清楚(價格透明)、有專人窗口對接,提高售屋專業形象 |
成交機率 | 時間容易拉長,效率不一定高,但帶看數量通常較多 | 通常成交率較高,買方會比較精準,價格比較能符合預期 |
那些「大家沒注意到」的細節陷阱
「找越多仲介就越快賣?」 其實不一定。一般委託下仲介之間為競爭關係,反而不願投入過多資源,尤其是廣告與整合行銷反而相對較弱。
「專任會被綁住?」 合理的專任期間(如30~90天)是為了給仲介足夠時間經營與推廣。屋主仍可設定清楚期程與條件,如不滿意可重新選擇。
「哪種方式成交價會比較好?」 一般而言,專任因資訊一致、買方信任感高,議價空間較可控,價格反而能守住。
怎樣選擇才最適合你?
🔸 如果你希望多方嘗試、不急於出售,可考慮選擇一般委託,但建議以三家為上限,過多曝光有時候反而會造成反效果,甚至買方會感覺是不是屋主急售?還是房子有問題?…等。
🔸 如果你希望房子在短時間內有效曝光與成交,並能與仲介密切合作制定策略,專任委託會是更好的選擇。
如果你還是有疑慮,我建議你:
一開始可以談短期專任委託(例如1個月,讓彼此嘗試有信任感)
選對仲介,比選對委託方式更重要
💡 給你一個觀念:
「賣房不是找最多人,而是要找對人最有效益。」
結語:找對方式,也找對合作夥伴
我相信你在看這篇文章,是因為你在乎房子的價值,也希望這筆交易是愉快又有保障的。
房子賣得好不好,委託方式是一部分,
但更關鍵的是——你找的那個人,是不是有能力全心為你服務。
房子不該只是掛著等人看,
而是該有一個人,真正把它「賣出去」!
無論選擇哪一種委託方式,重點不在於「委託幾家」,而是「誰能真正替你把房子用最好的方式賣出去」。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釐清觀念、掌握優劣,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賣屋節奏。
如果你還有更多疑問,歡迎找信任的房仲多聊聊,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。